四、技术条款:
质量标准:Ti≥30%,AL≤8.5% , Si≤5%,C≤0.2%,S≤0.04%,P≤0.07%,Cu≤0.2%,Mn≤2.5%,合格块,粒度10—50mm,上下各≯5%。 第三条 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:Ti 每降低1%扣款=元/吨;每增加1%加价=元/吨,AL每增加1%扣款50元/吨;Si 每增加1%,扣款50元/吨;Mn 每增加1%,扣款50元/吨;S每增加0.01%扣50元/吨;P每增0.01%扣50元/吨;C每增加0.1%扣50元/吨,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注意防水,如发现合金潮湿拒收;粒度小于10mm部分超过5%的,每增加0.1%,扣5元/吨。 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吨袋包装,每袋扣皮2公斤,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化验计量结算标准:以买方检斤、化验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。如出现质量异议,买卖双方以买方保存的底样共同到第三方检验机构仲裁。 第六条 交货方式按 1条执行: 1、卖方负责 汽运 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炼钢库房 ,卖方如由于战争、**、**、火灾、暴风雪等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时交货,应及时与买方联系并与买方协商变更交货时间。 2、买方自提,买方如由于战争、**、**、火灾、暴风雪等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时提货,应及时与卖方联系并与卖方协商变更提货时间。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汽运(港陆公司炼钢库房),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。 第八条 结算方式:货到验收合格,卖方负责开具 13%增值税**,现汇一票结算,**入帐后10日内付清全款。